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(二期)初步设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: 现对“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(二期)初步设计服务项目”招标代理费做出修改: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“投标人须知”10.4.5招标代理服务费:参照计价格【2002】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的80%计取,现澄清为:人民币1.56万元整。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
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(二期)初步设计服务项目第一次答疑
2020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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